108年「臺南市長盃」 網球團體錦標賽競賽規程(籤表公佈)
108年「臺南市長盃」
網球團體錦標賽競賽規程
一、宗 旨:為提倡運動活力,強健全民體魄,並藉以聯誼,充實休閒生活。
二、指導單位:中華民國網球協會、臺南市議會
三、主辦單位:臺南市政府、社團法人臺南市體育總會
四、承辦單位:臺南市體育總會網球委員會
五、協辦單位:臺南市體育處、社團法人台南市網球協會
六、贊助單位:皇家花園汽車旅館、三合紙器股份有限公司、旭陞光電企業股份有限公司、
美蔘國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運動工房、全省堆高機企業有限公司
七、比賽日期:108年11月23日(星期六)至11月24日(星期日)
時間:11月23日早上8點30分開賽(參賽隊伍請於10鐘以前提出比賽名單)
八、比賽地點:臺南市立紅土網球場(臺南市健康路忠烈祠後面)TEL.06-215-6189
九、比賽用球:大會指定用球
十、參賽資格及比賽組別:
1、選手年齡20歲以上(民國88年以前出生(含),設籍臺南市三個月以上之臺南市民,
均可自由組隊參加。
2、凡曾參加106、108年全國運動會網球賽男、女軟、硬式網球選手及中華網協
108年11月份全國排名50名內選手每隊以2人為限。
3、比賽方式:(每人限報名一隊)
第一點:公開組選手年齡需20歲以上(民國88年以前出生(含))
第二點:兩位選手年齡相加需滿80歲。
第三點:女子雙打,(70歲以上男子可當為女子選手參加第三點比賽)。
第四點:兩位選手年齡相加需滿100歲。(男子年齡需45歲以上,女子年齡40歲以上)
第五點:兩位選手年齡相加需滿120歲。(男子年齡需55歲以上,女子年齡45歲以上)
※(女子選手參加第四、第五點,每位女子選手得上加15歲)。
十一、報名辦法及時間:即日起至108年11月8日止(星期五)。
(一) 通訊報名:700台南市南區體育路10號-臺南市體育總會網球委員會。
(三) 傳真報名:06-2505755(傳真後請電話聯絡0910-832685李榮烈,以免遺漏)。
十二、抽籤日期:
(一)108年11月14日(星期四)上午10:00,於臺南市立紅土網球場公開抽籤,未到者由大會代抽,不得異議。抽籤後將賽程表公佈於台南市網球協會網站及臺南市體育總會網站。台南市網球協會網站『網址』http://tnt062156189.blogspot.tw/
十三、比賽制度:
(一) 採用五點雙打,均採一盤六局制,每局均採用No-Ad制。
(二) 每場比賽,選手不得重複出賽。
(三) 每人僅可報名乙隊,如有重複報名,則以第一次出場比賽之隊伍為歸屬,出賽名單 一
經提出即視同出場比賽;如有選手重複報名並出賽,經查屬實,其第二次出賽隊伍取
消比賽資格,如已賽過不再重賽。
經提出即視同出場比賽;如有選手重複報名並出賽,經查屬實,其第二次出賽隊伍取
消比賽資格,如已賽過不再重賽。
(四) 依報名隊數多寡決定比賽賽制。
十四、比賽附則:
(一) 108年11月23日(星期六)上午8時起辦理報到手續,10時舉行開幕典禮。
(二) 各隊應於賽前二十分鐘向大會領取出賽名單,填妥後於十分鐘前提交大會競賽組,如比賽時間更動,以大會宣布為準。
(三) 選手應攜帶政府機關發證並有相片之證件備查,例如:身分證、駕照、健保卡(擇一) ,如10分鐘提不出證明文件該點視同空點。
(四) 如有冒名頂替或資格不符,全隊判取消資格。
(五) 各場出賽名單前兩點不得排空點,否則排空點隊伍判失格。參賽選手經點名超過10分鐘仍未出場比賽,視同排空點;如需查驗證件,10分鐘內提不出證明者,視同排空點。
(六) 大會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,旅行平安險則由各隊依需要自行投保。
十五、申訴
1.比賽中事實的判定,以主審之判決為終決。
2.選手資格之申訴,請在第一點比賽前依規定提出。
3.選手身份之申訴,請在各點第二局開始比賽前依規定提出。
4.資格或身份之申訴提出後,雙方球員應於10分鐘內提出證件以資證明,但比賽仍應繼續
進行,如選手資格或身份之申訴成功,則被申訴之隊伍取消比賽資格。
進行,如選手資格或身份之申訴成功,則被申訴之隊伍取消比賽資格。
5.有關比賽事項申訴,由領隊或教練簽名後,以書面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参仟元,如
申訴未能成立時,大會得沒收其保證金。
申訴未能成立時,大會得沒收其保證金。
6.未依上述規定提出申訴者,大會一律不接受處理。
十六、比賽規則:採用中華民國網球協會所頒定最新網球規則。
十七、獎勵辦法:
依競賽規定名次頒發獎品。
(若頒發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上開獎金須填製扣繳憑單)
十八、大會提供飲水、冰塊、…。
十九、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,由主辦單位隨時公佈修正之。